作者:工农解放社编辑部
社会主义是什么
在今天,许多空想社会主义者试图否认斯大林时期的苏联以及毛泽东时期的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他们的论据是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描述:
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于是,“劳动所得”这个由于含意模糊就是现在也不能接受的用语,便失去了任何意义。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一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分。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分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
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从这段话中发现,马克思语境中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不存在商品交换的。诚然,中苏的情况与哥达纲领批判里所说的不同,但我们应该明白,这种差别是因为在马克思原本的设想中,社会主义革命将在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发生,而现实中的社会主义革命却是在沙俄这个“帝国主义薄弱的一环”以及中国这个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成功的。因此,革命成功后的苏俄与中国不具备立即消灭商品生产,消灭货币的条件,这必须在生产力达到很高水平后才能实现。
但是,与马克思书中所说的不同,并不代表中苏后来建立的不是社会主义制度。只要对辩证法有基本的了解就应当明白,既然事物总处在不断的运动中,那么社会主义也不会是静止的某种状态,而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历史时期,如果马克思看到后世的“马克思主义者”把自己的书当做圣经,以自己想象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样貌为绝对真理去比对历史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因为他们和马克思所说的不完全一样就开除他们的社籍,马克思一定会说“看来我不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者”。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必须抓住社会主义的本质,而不是要求这个国家必须在每一个特征上都符合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社会下作出的想象。
生产关系的含义,是人与人在生产的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那么我们应当抓住的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这一点去判断一种社会是什么制度。私有制社会的特点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劳动的无偿占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实质上反映的是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全民所有制则相反,人支配人的劳动的现象被消灭了,人们的劳动产品回归社会所有,再作为社会产品返还给社会中的所有人。比起空泛的“全民所有制”一词,以上这段描述更能理解到全民所有到底是什么,因为所有制只是个法权概念,只是一种形式,而人与人在生产中的关系才是内容和实质(一个例子,就是从法律上来说,今天中国仍然是“公有制”生产方式占据主导地位,然而事实是今天所谓的“公有制企业”里,工人的劳动成果也是被官僚资产阶级集团所占有,而不是归于社会)。
那么社会主义国家的含义,便是全民所有制在这个国家的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统合着个体小商品生产,农村集体所有制等其他生产方式的国家(而其他这些生产方式也不具备人剥削人的性质)。
诚然,马克思在哥批中描述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中,商品生产和货币已经被消灭,但消灭商品生产的前提是生产力足够发达,全民所有制企业足以生产出满足全社会的需要的产品,在这种条件下才能把其他生产方式也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高度上来,不再需要进行商品流通。也就是说,马克思语境下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已经对其他经济成分取得了完全胜利后的情况。但是只要对辩证法有基本的了解就会明白,任何事物中都存在矛盾,判断事物的性质,应当看它内部占主要方面的矛盾是什么,而不可能要求事物在它内部消灭了所有的矛盾。
例如,在近代初期的西欧国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资产阶级甚至大量进入国家机构任职,在这些国家的内部存在着封建地主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两种主要的经济成分。但这不意味着这些国家已经是资本主义国家,或者是什么“混合所有制”国家,也不意味着国王们是什么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之上的仲裁者(那是资产阶级后来夺取了政权后重新制造的历史神话)。真相是,这些资本主义经济屈服于封建地主经济的主导地位,其生产是服务于国家机器的需要而不是最大限度的获取剩余价值,资产阶级被整合在了封建国家的权力结构中而没有推翻它的打算。因此,近代西欧的这种君主专制政体,只是封建国家自身的一种变体罢了。
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同理。许多后发资本主义国家都保存着大量的封建残余,或者像新自由主义者批评的那样,他们的市场不够自由,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太多,阻碍了最大限度的生产剩余价值。但是,根本就不存在“纯粹”的遵循资本主义生产的自发经济规律的国家,除了愚蠢的新自由主义者以外,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放任市场经济无序竞争的规律,最后很快就会导致经济崩溃。正是为了保持资本主义生产更长时期的稳定,才必须干预资本主义生产的自发规律,而只要资本主义经济在这个国家的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那它就是资本主义国家。认识不到这一点的人,才会把某些意识形态和政治上层建筑领域的表象当做本质,如批评今天的中国不是资本主义,是“半封建”的那些人。
将以上两种社会形态的例子推及社会主义国家,当然可以说,只要在人剥削人的劳动被消灭,全民所有制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在有计划的、服务于长远利益、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生产取代了市场经济的无序竞争的、追逐短期利益的、服务于资本增值的需要的生产,以作为基本的经济规律的地方,就是社会主义社会,而不应当说只在仅有“纯粹”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只在完全消灭了商品生产和货币的地方才是社会主义社会。
全民所有制是什么
接下来的问题在于,在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和毛时期的中国,是否建立起了真正的公有制——上面这个是空想社会主义者对问题的提法,我们应当把问题进一步拆解,即上文说过的,全民所有制的实质在于人支配人的劳动的现象被消灭,劳动产品回归社会所有,而不是被某些个人和小集团所占有。当我们这样正确的提出问题时,我们就避免了把诸如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完全民主,对于产品分配的充分话语权当做公有制的本质的错误。
既然在中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即便是厂长也无法个人占有工人的劳动,工人们的劳动产品上交给国家,由国家基于全社会的利益考虑进行产品分配(而非商品交换),那么这当然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制,而不仅仅是法权意义上的。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在中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厂长和技术人员仍然对生产有着较大的话语权,他们和体力工人之间存在着收入、文化水平和意识形态上的差距,真正意义上的自下而上的工人民主并没有实现。这是否构成对中苏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质疑,这一缺乏工人民主的问题应当怎样解决,厂长和技术人员是否是与工人相对立的潜在的敌对阶级?笔者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谈谈对这些问题的认识。
所谓“工人民主”的空话
笔者在一个中小企业的脑力劳动岗工作,而中小企业的一大特点便是分工不够细化,即便是承担了管理职能,对生产资料的使用,也即对整体的生产有一定话语权的部门经理,其大部分工作内容仍然是要从事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在这点上和普通员工无异。并且他们无法参与分红(即对工人的剩余价值的分配),他们的工资仍然小于他们的劳动创造的价值,也就意味着他们同样受到资产阶级的剥削。因此这类部门经理不应当被视为资产阶级,他们最多也就是介于无产者和资产者之间的一个中间阶层。
另一方面,作为脑力劳动者,我有着比体力劳动者相对更短的工时和更高的单位薪资,这就为脑力劳动者们在工作场所之外发展彼此的交往活动提供了基础。
在这种条件下,笔者参与了一次部门组织的团建活动。首先在安排具体的团建内容时,虽然部门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讨论,但我注意到事实上主要只有部门经理和一两位老员工在积极安排,其他同事都没怎么发言。笔者本人也没有参与讨论,一方面是因为我没有安排此类活动的经验,另一方面是我相信我的同事能做出不错的安排。于是从结果上来说,安排团建的权力还是由部门经理和一两位老同事独自包揽了,并没有真正由我们这样的普通“工人”参与团建活动的管理。
我想到空想社会主义者们疯狂叫嚣的所谓“工人民主”,好像中苏没有实现真正彻底的工人民主是多么大的罪过。然而事实是,在最开始的时候,无产阶级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带有他脱胎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如果不通过逐渐的训练,他们怎么可能一下子掌握自己管理企业和行政的能力,怎么可能一蹴而就立即实现彻底的工人民主呢?正如这次团建安排所表明的,很多时候无产阶级甚至是自愿(真正意义上的自愿)把管理生产(如果把团建比作生产)的话语权交给专业人士的。
为什么在中苏不存在对劳动者的剥削
团建中使用了一部分部门经费,而部门经费来自于部门的年终奖,年终奖归根到底还是来自部门员工的剩余劳动。那么,这种部门经费是否是剥削呢?显然不是,因为部门经费被用于团建活动,相当于劳动者的这部分劳动成果归于社会(如果我们把部门看做一个小社会),然后从社会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这和劳动成果被资本家个人占有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而空想社会主义者口中,中苏对工人与农民所谓的“剥削”的实质就是这样,根本的问题不在于所谓“剥削率”的多寡,而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是归于社会的,国家再根据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对产品进行再分配。既然不存在能够无偿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的某些个人或群体,那中苏当然不存在剥削。只不过,劳动者有时候对这种“劳动成果归于社会再返还给劳动者自身”的分配方式并没有实感,这是由中苏面对的特殊的历史环境决定的:面对帝国主义的威胁,面对国内低下的生产力,苏联和新中国都在一段时间内不得不优先发展军事工业,优先进行生产资料的生产而非消费资料的生产,因此人民感到自己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明显。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举措在当时是服务于这个劳动者国家的总体利益的正确的措施,正是重工业的优先发展为后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反修防修的正确道路: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
上文已经说过,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劳动成果是归社会或集体(如农村集体所有制)共同拥有的,而非被某个个人或小集团所占有。因此,全民所有制的厂长和技术人员自然不是剥削阶级。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对生产有更多的话语权,按劳分配之下他们领着更高的工资,而这些在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无疑属于尚未抹去的来自旧的阶级社会的烙印。这种生产结构容易再生产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他们影响着厂长和技术人员,使其中一部分人面临着被腐化成新兴资产阶级的危险。
笔者前面已经说过自己部门经理的情况,他们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厂长一样,虽然对生产有更多话语权,但无法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不过这并不是我们和他感到关系亲近,甚至能够一起去团建的全部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他们和部门普通员工一样从事相同的劳动,和我们一起吐槽剥削、抱怨工作量,这有助于他们再生产出和我们一样的意识形态,抵御在生产结构中更高的位置再生产出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入侵。
说到这里,便能够理解毛时代鞍钢宪法中“干部参加劳动”对于反修防修的重大意义了。厂长、干部和技术人员最终是成为新兴资产阶级,还是将自己视作工人阶级的一份子,取决于哪种意识形态被再生产出来,而干部参加劳动这样的打破脑体分工的尝试便是抵御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入侵的重要方法。而空想社会主义者因为在哲学观上是机械决定论的,对于真实的生产实践是一无所知的,因而理解不了为什么通过这样的措施,厂长和干部就不一定会成为与工人阶级对立的敌对阶级。就像他们理解不了为什么我会感到和部门经理在情感上接近。
鞍钢宪法中还有另一条内容,即“工人参加管理”。但不同于民主幼稚病要求的脱离实际的极端的工人民主,对生产有真正了解的人都明白工人不可能上手就能直接接管企业的管理,必须先经历一段时期的学习。打破脑体分工只能循序渐进的进行,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正因如此,宪法里还写到“工人、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和技术人员通过与工人的结合防止自己脱离工人阶级的队伍,而工人通过他们学习对生产和行政的管理,掌握技术知识,将自己逐渐提高到能够真正意义上完全接管管理的水平上来,最后才能实现空想社会主义者们要求的纯粹的“工人民主”。这个过程中肯定会面临很多困难,但空想社会主义者们看到三结合在实际运行中面临的问题,就开始高喊什么三结合是骗人的、党腐化了官僚了之类的胡言乱语,这是他们对实际的生产和真实的工人阶级一无所知的表现。他们意识不到很多时候不是所谓的党腐化了、背叛了工人,而是无产阶级自身还没有成熟到能做好这些事情,而这种无产阶级本身的不成熟进一步导致了无产阶级与行政和生产权力的分离。就像在我们的团建活动中,即便部门普通员工有着参与安排的权力,但大家也未必会去使用它,反而乐于把它交给部门经理这样的本来在生产结构中就高于其他员工的角色。
无产阶级不是生来就革命,生来就关心政治、懂得管理的,无产阶级要从自在的阶级上升到自为的阶级,必定要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无产阶级的派性问题:为什么需要党的领导
空想社会主义者们总是喜欢生造一个他们想象中的“进步的工人阶级”和同样是他们想象中的“腐化的党”的对立,在这里我同样举一个自己部门的例子来说明真实的无产者的阶级意识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我们部门内部十分团结,有着共同体的意识,但由于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冲突,有许多同事都经常在办公室吐槽其他部门。这还仅仅是在一个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都有这种冲突和隔阂,那么和其他公司就更不用说了。无产阶级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阶级的总体利益,只把自己所属的小集团视作一个共同体,这就叫做派性,反映在文革中就是造反派组织之间的派仗。
这意味着大部分无产阶级距离上升到自为的阶级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在这种情况下当然需要一个代表无产阶级总体利益的政党来进行领导,幼稚病左翼幻想中的“进步的工人阶级”整体压根不存在。就算工人真的彻底踢开党委闹革命,以大部分造反派组织的阶级意识的水平来说,他们也没有能力完全接管生产和行政的管理,更不要说造反派本身也不占到工人阶级队伍中的大多数。
而党本身也不是空悬在社会之上的某种形而上的东西。从中国的革命历史来看,党首先是革命阶级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虽然理论上共产党应该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的组织,但是由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质是一场以农民为主力军的资产阶级革命,所以农民的非社会主义思想也大量的反映在党内,这是从建国伊始党内就存在的思想倾向。此外,党组织中的等级制结构也属于从旧社会继承下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残余,与社会主义的原则不符,这就会导致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党内进行再生产。另一方面,从经济基础领域的非公有制经济(小商品生产、农村集体所有制)中诞生的资产阶级思想也在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党内不断生产出来。
不过,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占据了经济上的主导地位,由于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具有半个公有制的性质,社会主义思想也同样从中不断的产生出来,反映在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党内。因此我们可以说,党的腐化程度与社会的经济基础、以及群众本身存在着一种辩证的联系。如果无产阶级自身都能上升到自为的阶级,坚持社会主义的道路,那么作为阶级组织的党就不会腐化;而党的腐化程度同样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一方面党内的资产阶级路线不断从等级制、小商品经济以及集体所有制中产生出来,另一方面党内的社会主义路线也不断的从全民所有制经济中产生出来,党不断的吸收先进工人到自己的队伍里。
因此,只要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没有遭到破坏,党就不可能彻底腐化,党内一定存在资本主义路线和社会主义路线的两条路线的斗争,而这一斗争本身就是社会上的阶级斗争的反映。党本身也是由先进工人和农民所组成的,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只有最先进的分子能够得到入党的资格。因此在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后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党在总体上仍然会保有对大部分群众的先进性。
这就是为什么“进步的工人”和“腐化的党”的对立是虚假的,而党的领导在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后仍然是需要的。解决党的腐化问题,不能通过赋予工会独立性或者建立多党制(那无异于用派别利益取代无产阶级的总体利益),而要通过不断吸收先进工人到党内以维持党的活力,通过让党的干部参加劳动以保证他们不脱离群众,通过群众监督对党进行限制,通过逐步扩大群众对生产和行政的管理权以提高群众的阶级意识、不断缩小党员和非党群众的差距。只有建立在以上基础上,党才能逐步放手对社会的管理,最终不再需要党的存在,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消亡的目标。而在此之前,党作为先进无产阶级的阶级组织,当然要在政治上进行领导,把握无产阶级的总体利益,坚持社会主义的路线。
至于毛死后资本主义的全面复辟,也并非是“腐化的党”背叛了“进步的工人阶级”,而是一部分新兴资产阶级、拥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小农、不自为的无产阶级的阶级力量压倒了先进无产阶级的结果,这一结果是由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决定的。党真正意义上彻底腐化,要等到全民所有制经济被彻底破坏、资本家入党的大门打开之后了。随着私有制经济全面复辟,党才完全变质。
以上的论证已经维护了毛时期主要的政治路线的正确性,反驳了幼稚病左翼要求立即实现彻底的“工人民主”,认为文革后期中央文革背叛了无产阶级、反对工人、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的错误。而对于某些拿毛死后发生的资本主义复辟来否定毛时期的政治路线的人,这只是一种庸俗的实践决定论,在这里笔者不打算详细阐述。一种社会实验的失败是有着多方面原因的,失败不一定意味着政治路线的错误,其具体原因必须回到历史,回到当时的阶级斗争形势去详细分析。
如果不对历史进行仔细的研究,不对曾经的政治路线进行详细的分析就盲目的加以否定,那我们将无法从历史上吸取任何教训,也就无法指导我们未来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