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钟January 26, 2024
一、工人分层
在实施合法维权之前,融工小组已经可以比较清晰地将工厂的工人分为三个层次:一般工友、积极分子和骨干。
一般工友就是融工小组与之在工作生活中有所接触但仅见面打个招呼、有所寒暄的工友;积极分子就是融工小组与之有密切交往,且能基本接受我们意识启蒙内容的工友;骨干就是经常参加融工小组组织的集体活动的工友,他们坚定认同我们的意识启蒙内容,且表露出明显态度愿意参与合法维权。
具体的培养方法因时因地因人灵活多变。
二、入厂的职位
2014年6月底,某融工小组5名成员经工厂招聘进入C厂。经过几个月的锻炼,小组成员已经转变成了地道的产业工人,同时每个人都具有一定的斗争经验,头脑中都有如何做产业工人工作的完整图景。
融工小组成员X1主动入职了IPQC(质检员)岗,X2和X3(化名)主动入职了物料员。质检和物料这两种岗位都是实施融工的较理想岗位,可以在产线上广交朋友,同时这两种岗位都要求有工作经验,融工小组成员虽无工作经验,但也灵活应付了招聘管理的简单盘问。
其他2位融工小组成员(X4和X5)和6名随团工友则被分配到了流水线岗位。
三、分阶段方案
入厂前融工小组制定了三个月的实施方案,第一个月的重点是适应工作、扎稳脚跟、熟悉工厂,第二个月的重点是广泛交友、建立集体、初步启蒙,第三个月的重点是筛选工友、重点启蒙、发起维权。后来也基本按此计划推进调查工作。
四、广泛交友
在C厂的三个月,工厂订单充足,20条生产线都是满负荷运转,每条流水线每天组装4500台手机,多的时候产量则加到5000台。早上八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成为常态,赶货时则需加班至晚上十点、十一点,每周一天的休息也可能因赶货被“没收”。
因为已有经验,融工小组成员在适应工作和扎稳脚跟方面已有足够的韧劲,“干一切不能干”“忍一切不能忍”成为融工小组的重要原则。
流水线的节奏使融工小组只能见缝插针地展开广泛交友工作。工作岗位是融工小组的小舞台,每天十个小时的工作时长给了融工小组无限的时机去深度了解、结交岗位附近的工友。即使固定的流水线岗,至少左、右、对面各2名工友都在深度辐射范围之内。
IPQC(质检员)和物料员更是有机会游走于流水线上每一位工友之间。当谈工作、聊家常、扯闲天成为工人们打消工作无聊的主要方法之时,融工小组更是成为话题的发起人、撑场人。若干天的嘻哈攀谈之后,岗位附近的工友都成了“老熟人”,融工小组也足以给他们写一篇人物志或访谈录了。
因为C厂没办食堂,所以约工友去厂外吃饭成为融工小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之一。中餐、晚餐必约上两三个工友,三个月期间,无数的“饭局”串起了融工小组与工友的广泛交情。晚上九点下班,工人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时间,吃上一顿十来块钱的夜宵成为工人的享受,融工小组便把各自熟悉的工友约在一起凑个一桌,通过夜宵逐渐把工友聚拢为一个集体。
每周一天的休息日则是融工小组凝聚工友的最好时机。融工小组在厂外城中村以1000元/月的价格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供融工小组日常开会和工友聚餐、娱乐使用,并安排X2和X4住出租房,为更广泛接触工友,其他人都住工厂宿舍。
融工小组五人一般分为两组,由各组约集熟悉的工友到出租房聚餐,为使聚餐可持续,从一开始融工小组便倡导了AA制。因此,出租房周末一般有中午和晚上两场聚餐。总之,融工小组总是运用一切可能的时机广泛结交工友,并使工友逐渐凝聚成一个集体。
五、意识启蒙
C厂的意识启蒙总是融于日常攀谈之中,融工小组总在无形中完成最复杂的思想工作。C厂的劳动关系日常处于紧张氛围之中,工人常以抱怨、摔货等方式消极地发泄情绪,而这种劳动关系状态与工厂的违法违规经营脱不了关系。这给了融工小组大量的时机向工人灌输法治理念和劳工法规。
入厂不久,融工小组便总结出工厂的主要违法行为:
第一,工资标准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平时加班工资比政府限定的最低标准低3.59元/小时,周末加班工资则低5.78元/小时,工人每月所得工资因此被克扣400—800元。
第二,工厂在工人入职半年后才和工人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一个月之后就得和劳动者签合同的规定。
第三,工厂没有给新入职员工购买社保,违反《劳动法》关于自用工起就得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规定。
第四,在工时方面,违法超长加班,违反《劳动法》关于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的规定。
三个月中,融工小组向一部分一般工友宣讲过法治理念和劳工法规,而向每一位积极分子、骨干则反复宣讲过。因为融工小组本身就是工人,所以意识启蒙都可融于日常攀谈之中。例如,当工人抱怨工厂因赶货取消每周仅有的一天假期时,融工小组则会抓住时机告诉工人工厂的行为违法,《劳动法》规定不能任意超长加班。
在工人的言语反馈中,融工小组可以较清楚地判断工人的立场和态度,并从中筛选出潜在的积极分子和骨干,进行更多频次、更深层次的意识启蒙。例如,周末聚餐时融工小组成员可相互配合发起意识启蒙的相关话题,尽可能地激发工人的共鸣,并在工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攀谈过程中引导话题的方向和内容,这种集体言语风暴常常可以完成深层次的意识启蒙。
六、准备斗争
融工的最后一步是引导、组织一场合法维权。为使行动合法可控,根据工业区客观情况,融工小组在三个工厂的维权主要依据最低工资制度。按照《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仅约束基本工资,它还直接决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即它还决定了最低加班工资。然而,融工小组发现,工业区的中小企业普遍不能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它们只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本工资,对加班工资却另出一套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折算的标准)。
工资标准低使得工人不得不靠大量加班维持生存,如此一来,更加大了工人法定最低工资被克扣的幅度。
因此,融工小组合法维权的诉求设定为:要求工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融工小组结算加班工资。融工小组认为,这一诉求合情、合理、合法、合度,受到劳工法律和各级政府的保护和支持,合法维权容易取得工人支持,也容易获得成功。在C厂两个半月后,融工小组已经培养积极分子40人,加上从B厂过来的6名骨干和5名融工小组成员,融工小组判断实施合法维权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因此融工小组便开始维权行动的“吹风”。因为合法维权只是一种筛选和培养工友的手段,融工小组必须控制维权行动的规模和程度,融工小组并不想把它发展成为大规模的全厂激烈抗议,因此,“吹风”对象只限于积极分子和骨干。融工小组在日常攀谈中向这些工人表露融工小组要通过维权行动讨回合法的最低加班工资的意图,其实是以此试探工人的反应和态度。如果经过一番沟通后工人明显反对融工小组的想法,融工小组则放弃争取,如果坚决附和或基本赞成,融工小组则逐步深入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团结工作。
最后,融工小组从40名积极分子中筛选出15名骨干。
七、发起斗争
2014年9月26日上午开工之前,融工小组按约定在车间门口集合,然后一起走向办公室找厂长讨薪。15名骨干工友,最终站出来的有11位,另外4位刻意避开了融工小组,依然进了车间。11名工友加上6名随团工友、5名融工小组成员,已然形成了一小股浩浩荡荡的队伍,22人一起涌进厂长办公室。
厂长见融工小组态度坚决且说起话来有理有据,所以只能试图用情感来笼络融工小组。他看出X2是领头人,就对X2说了些平时也待他不薄之类的话。他说:“X2,你觉得我平时对你怎么样?……你刚来半个月我就单独找你聊过两次,你也知道,像其他员工我很少找他们。你自己觉得我给你讲的那些道理是不是为你好?”这等伎俩对X2自然起不了任何感化作用。于是,厂长对X2说:“X2,听说你们要到劳动局告我?!”他话没说完便忙着给融工小组围着最近的几个人递烟。
X2说:“我们只是要求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结算融工小组的工资。”一提到法律这个令厂方心虚的东西,厂长便忙着绕开话题,转而又用软磨法跟融工小组套近乎。融工小组清楚厂长在试图拉拢融工小组,也感觉到一提到《劳动法》他就有点心虚。于是X2就接着把话题转到讨薪和法律上,他说:“你们厂在很多地方都严重违反《劳动法》,我们现在只要求你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给我们22人结算工资,如果能在这里满足我们的最低要求,那么拿到工资之后我们便马上离开这个厂。但是,如果你们硬是要无视法律的存在不给我们结算工资的话,那我们只能寻求政府的帮助。但是,一旦我们到了劳动局,我们要反映的就不只是我们几个人的问题了,我们要把厂里各处违反《劳动法》的地方都反映上去。”
厂长见软磨不行便转而硬泡。他说:“如果你们打官司的话,怎么着也得半个月上不了班吧?你们这样损失岂不更大?”他的这句话确实说到了问题的关键。一般情况下,工人是耗不起这么长时间的法律纠纷的。但是因为之前就抱定了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决心,老板的这种威胁自然无法让融工小组退缩。X2反而更进一步地说道:“不管要多久,我们都耗得起。你们厂处处违反《劳动法》,我们要告到劳动局去,你自己清楚会是什么后果。你要不要我给你讲讲《劳动法》?”或许张厂长以为融工小组讲不出《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听到X2这种挑衅后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那你讲讲吧。”三个月来,融工小组早已把工厂的违法事实熟烂于心,X2更凭三寸不烂之舌足足给张厂长讲了约10分钟的劳工法规。融工小组工人听了之后十分舒心、解气,不停地在旁边附和、叫好,气氛似乎达到了高潮。事实证明,政府和法律是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者也是遵守法规的,但总有一些工厂漠视守法经营。厂长几次想插话进来打断X2说话,但X2还是一口气说完了早已准备好的四条,见厂长想插话X2就接着说:“你还要不要我再给你罗列几条?”说到这里厂长自然只能叫停。
辩论过程中,厂长的说辞曾有几次引起了融工小组的共愤,融工小组便一起发出激昂的抗议。二十几人围堵办公室的场面也引起了车间的纷纷议论,似乎随时可能引发车间里的骚乱。经过约2个小时的辩论、周旋,工厂管理层见识到了融工小组的决心和气势,也意识到难以分化融工小组的团结,同时他们也担心其他工人加入维权,或事情捅到劳动局,因此,工厂最终答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融工小组结算加班工资。
厂长说:“我可以给你们22人按照《劳动法》的标准结算加班工资,但是只能补偿你们最近半年,超过半年的,因为时间太久了,难以再重新核算。同时公司的规定不能随意更改,你们拿到钱之后就离开公司,不要再去给其他员工说。”厂长的说法给融工小组吃了一个定心丸,此时,工友们都为胜利流露出开心的笑容。因为融工小组22人大部分进厂都未满半年,厂长说的限定对融工小组影响并不大,融工小组在商量后就同意了厂长的方案。于是厂长就叫来财务小妹当场给融工小组重算工资。最后,融工小组在原有工资基础上,每人获得1000—5000元不等的工资补偿,22位工友共获得6.8万元补偿,每人平均约3090元。
八、总结
在三个工厂,融工小组的实践结果为:
A厂融工小组3名成员,实施调查16天,培养一般工友31人,积极分子12人,发展骨干3人;
B厂融工小组5名成员,实施调查75天,培养一般工友97人,积极分子32人,发展骨干12人;
C厂融工小组11名成员(5名发起者和6名随团工友),实施调查87天,培养一般工友125名,积极分子41人,骨干15人。
相应的,经济斗争也取得了明显成果:
A厂在行动前有三位骨干答应一起维权,但最终都没有站出来,最终融工小组融工小组3人实施了讨薪,维权行动较轻松地获得了成功,每人获得约600元的依法补偿。
B厂在行动前共有12位工友同意一起维权,结果站出来维权的有8位工友,经过一上午的谈判后,维权目标基本实现,根据大家的加班时长,每人获得800—6000元不等的补偿。
C厂在行动前共有15位工友同意一起维权,结果站出来维权的有11位工友,经过上午的谈判,在原有工资基础上,每人获得1000—5000元不等的工资补偿,22位工友共获得6.8万元补偿,每人平均约3090元。